XX县区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篇:XX县区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试行)XX县区王集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分村设账,统一办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业务
2、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
具体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土地补偿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清收债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5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
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4、收入票据必须使用县统一要求的票据
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5、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复核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负责人审批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1、生产经营性开支
生产经营性开支是指村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
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乡镇“三资”管理第1页共29页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核定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
凡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复核;500-1000元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