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入股合作合同书甲方:乙方:贵州省黔西县林泉镇合心村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及劳动力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蜂糖李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入股并负责所入股土地的果苗栽种、除草、施肥等所有劳动力付出或成本;甲方负责蜂糖李优质水果品种果苗、农药化肥、技术、设施、设备资金投入,统一经营管理、收购销售等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20年,自2016年12月1日至2036年12月1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实际面积亩,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蜂糖李优质水果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乙方以实际参股土地入股合作社,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
分红时间自参股之日起至蜂糖李产出上市之日(原则上为栽种后第三年)起,按乙方入股的实际土地上所产出的蜂糖李以当年的市场收购价卖出后的实际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的比例分利
甲方自乙方参股之日至蜂糖李产出上市之日(原则上为栽种后第三年)起,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结算时间为每年9月9日,甲方需在结算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红利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
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权
3.甲方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