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深圳市医疗机构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各医疗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素质,推进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工作,特制定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指导中心各医院各类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行为和服务工作的准则
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第三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以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已任,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第四条患者至上,热情服务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第五条文明行医,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对病人有爱心,对工作有责任心
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
加强修养,严于律己,在医疗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
合理收费,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
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工作制度
第八条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集体荣誉,维护行业形象
第九条开拓进取,钻研技术,博采众长,精益求精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不断汲取新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第三章医师服务规范第十四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五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及医疗工作制度,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
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