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一、基层职代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议本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协议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表决通过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社会保障、职工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协议等
3、检查、督促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履行集体劳动和及各项协议和签订劳动合同
4、选举(该选)参加集体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5、审议通过职代会实施细则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经协商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基层职代会职工代表1、职工代表条件:(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单位签订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书)的职工,本单位或工会工作者;(2)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系集体,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敢于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2、职工代表的构成
(1)职工代表定于30人左右;(2)职工代表中生产一线职工不低于50%,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为30%,经营者(班子成员)不超过20%
3、职工代表的选举
职工代表由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当选后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4、职工代表变更
职工代表在本单位内部调动岗位,本届次内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职工代表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触犯刑律,七代表资格由本单位撤销;职工代表出现空缺由本单位按程序及时补选
第1页共25页5、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发表意见和质询权;(2)参加对本单位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检查;(3)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届期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