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研究宣传用稿考核制度为切实搞好全市农村信用社金融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以此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金融研究和宣传报道用稿奖惩办法
一、用稿方式和内容金融研究、宣传报道用稿以《农村信用合作》为起点,凡被本刊及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各级各类专业刊物录用的金融研究对象与农村信用社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宣传报道主要宣传农村信用社自己的,计算用稿任务,否则只作参考用稿任务
金融研究文章若同一篇文章被几家报纸刊物录用的有几家录用计几篇任务,并分别予以奖励
宣传报道文章若同一篇文章被几家新闻单位录用的,有几家录用计几篇任务,并分别予以奖励
与新闻单位或记者、通讯员合作或由新闻单位、记者、通讯员为本单位写稿而被录用的同样计算任务并予以奖励
二、用稿奖励标准1
被县级新闻单位、刊物录用的金融研究、宣传报道文章,按稿酬的150%奖励;2
被市级新闻单位、刊物录用的金融研究、宣传报道文章,按稿酬的200%奖励;3
被省级新闻单位、刊物录用的金融研究、宣传报道文章,按稿酬的250%奖励
被《经济探讨》、《金融》、《农村金融》录用的金融研究文章,按稿酬的300%奖励
被省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录用的稿件按稿酬的300%奖励
被全国级新闻单位、刊物录用的金融研究、宣传报道文章按稿酬的350%奖励
被《中国金融》、《中国农村经济》、《农村工作通讯》录用的金融研究文章按稿酬的400%奖励;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晚两大新闻节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人民日报》等重要新闻单位录用的宣传报道文章,第1页共2页予以特别奖励
被上级有关部门录用,或作为先进交流的文章,亦参照相关档次予以奖励,同时计算用稿任务
一律凭稿酬通知复印件到办公室领奖
三、设立金融研究宣传报道单项奖年终根据各社任务完成情况,评出前五名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四、惩处方式1
规定员级每人每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