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书甲方:舒兰市新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合同承包合同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舒兰市东部中心平安消防队(暨森林消防队)建设项目2、地点:平安镇平安粮食加工园区内3、工程内容:塑钢门窗4、乙方承包范围:按图施工、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5、开工日期:2016年7月19日,竣工日期:随甲方进度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其组成或及解释顺序为:1、门窗工程本分包合同
2、双方确定各种材料、五金配件的样品封存在甲方指定位置
3、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艺(制作、安装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4、乙方设计并获得甲方批准的施工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条塑钢窗材料要求1、型材:实德60平开系列型材
2、钢衬:1
2mm镀锌C型钢衬3、五金件:4、玻璃:4+6+4铝条双道密封中空玻璃
(当一块玻璃面积超过1
0平方米时,应采用钢化玻璃
)5、玻璃厂家:
6、其他约定:采用国内优质中性硅酮墙体胶及发泡胶密封如违反上述约定采用假冒及非原厂材料(封样为准),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其他参考技术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1、提供门窗洞图、表及各楼层平面图,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2、确认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3、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及决算,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工作一、签订合同前,提供塑钢门窗样窗、配件样品、型材样品
二、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表三、按甲方及总包方统一标准及要求在现场设置临设,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的现场统一管理
四、施工中遵守本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否则因此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