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书年月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书三江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文本发包人:三江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终身负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采取对工程项目建设内部承包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有关事宜签订以下责任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二)建设单位:(三)工程地点:(四)工程造价或中标金额:(五)工程工期:(1)工程开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2)工程竣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六)工程质量等级: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二、承包方式乙方遵循“依法经营、确保上交、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担风险,自负赢亏”的原则,按照“保质量进度、保安全环保、保文明施工、保企业形象”和“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无质量安全事故、无顾客投诉、无债务纠纷”的要求,实行“全面风险承包施工”。三、承包范围乙方内部承包施工范围以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及甲方与建设方(业主)签订的合同所有条款并包括合同谈判的会议纪要和业主与监理的工作指令为准。四、承包费用(一)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造价向甲方交纳%的承包管理费(提取的管理费比例中不含国家营改增后所有涉项应缴税费),甲方按到帐工程款分批预收。(二)若出现以下1~4条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按最终结算造价的%缴纳承包管理费(提取的管理费比例中不含国家营改增后所有涉项应缴税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政策性收费、处理费及国家实行营改增后所有涉项应缴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0-2三江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文本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人闹事、未能及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拖欠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资及拖欠设备租赁、材料费用、未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项发票和未能提供合规劳务发票等情况,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2、未按照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顺利竣工验收,未完成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施工中途退场。3、未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引起事态扩大,导致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函、通知,介入处理、处罚。4、乙方拖欠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资、设备租赁、分项承包、工程材料款,导致劳务分包单位民工和债权人进入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建设方单位及甲方处围攻闹事。(三)双方约定:本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项目管理费以最终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如果最终结算金额少于合同金额,则以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四)如果建造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件被网上押证,则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交纳挂证费。乙方办理报建过程中若使用甲方项目建造师、五大员,乙方自报建日起至工程竣工后不使用相关证照时止,每月支付建造师挂证费万元,每月支付五大员挂证费万元;乙方如需甲方项目经理或五大员到场,乙方派车接送并承担到场费元/次。五、履约银行保函1、本项目如果要求甲方向业主单位出具履约银行保函(或预付款银行保函),则在甲方开具银行保函之前1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函额30~50%的风险押金,此押金在业主方将银行保函退回到甲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2、如果乙方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自行办理履约银行保函(或预付款银行保函),则乙方需保证该保函的真实性。3、办理银行保函的各种手续费及年费全部由乙方承担。4、本项目业主方所需要的现金保函、现金存款凭证、流动资金证明、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所有现金类的保证金,则全部由乙方承担。5、上述的银行保函和现金保证金的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六、项目经理部的组建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