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2
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
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
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
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
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
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
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
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
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
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