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法律规范》GB50054-2024-图文《低压配电设计法律规范》GB 500542024 图文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24】85 号)的要求, 由中机中电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设计法律规范》GB50054-95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法律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 7 章和 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器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法律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沟通、工频 500V 以下修改为沟通、工频 1000V 及以下; 2.取消了原法律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 IT 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 系统和 PELV 系统及 FELV 系统”一节,为第 5 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法律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机中电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至中机中电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首都体育馆南路 9 号中国电工大厦;邮政编码:100048;Email:yaodalin@cneec.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法律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电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