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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你了解多少
职工应该看看社会保险你了解多少
(职工应该看看)一、《举报管理办法》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和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规定,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以下简称基金监督处)具体承办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市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大病统筹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
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基金监督处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63023006,88011142(传真);网上电子邮箱:ljyjdc@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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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邮政编码:100053
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接听举报电话和接收举报电子邮件,接待举报群众和单位来访
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群众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应向举报人告知基金监督处的受理电话和通讯地址,或者将举报材料转交基金监督处
四、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基金监督处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工作,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可适当延长结案时间,但最长不超过60日
对涉及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的举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
对不属于基金监督处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及时向有处理权的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五、基金监督处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受理举报案件,根据需要确定对社保基金经办机构或基金使用单位实施检查,并在实施检查3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在实施检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