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整理到土地综合整治的升华摘要本文从土地整理的发展历程及概念入手,分析了现行土地开发整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由土地整理向土地综合整治过渡中,应注意与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及产业化相结合
关键词土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作者简介:唐琰、周军辉、孙浩,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20)02-190-02一、概述我国土地整理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周时期的井田制
从那时起,我国劳动人民对土地的开发整理就从未间断过
但现代意义的土地整理起步比较晚,是在建国以后
新中国成立后,多次进行了以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提出,土地整理已成为节地挖潜、增加耕地面积的有效途径
199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次將土地整理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充分体现了土地整理的重要性,是我国土地整理工作的巨大进步
2000年,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对土地整理开发规划的编制、土地整理开发设计、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002年3月和4月,又先后颁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了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进行更科学的指导
近二十年来,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经历了从社会自发到政府自觉、从分散到集中、从小范围到大规模、从目标单一到具有综合目标的发展历程
国务院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决定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成本,以进一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的措施,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大幅增加
2020年和2020年分别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中发[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