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联席大会规章制度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增强部分间的协分配合,依据市人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施行意见》(政发30号)和市县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农民工工作联席大会成员的通知》(政办函42号)文件要求,经县县政府研讨决定,坚持县农民工工作联席大会(以下简称联席大会)准则
现将详细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大会成员构成成立联席大会指导小组,联席大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西平掌管,成员单位由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工信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计算局、县安监局、县法制办、县扶贫办XX县区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共30个部分构成
县人社局局长陈国清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构成人员
联席大会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联席大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副局长许味堂兼任,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构成
二、联席大会首要职责研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严重政策办法,为县县政府决定计划供应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分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状况,协调停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按期向县县政府汇报工作状况,并实时传递乡(镇)、各部分
三、联席大会议事规矩(一)按期向县县政府汇报工作发展状况
首要是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推行各部分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历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大会全领大会
学习贯彻中心和省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有关精神;议定年度工作方案、任第1页共2页务目标和阶段性工作和安排;传递工作发展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办法的建议
确因工作需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