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制度一、出生缺陷登记表的收集工作1、填表单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凡发生出生缺陷,必须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2、填表范围
凡在监测医院、妇幼保健院内出生的缺陷儿(住院分娩的孕28周至产后7天的活产、死胎、死产,均属本登记表的填报范围
3、报告时间及程序
填表单位在每月25日向县妇保所报告并及时填写个案卡,县妇保所于下月3日前汇总上报XX市妇幼保健所
二、资料审核、分析县妇保所对各接产单位交来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登记表》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核对,然后计算出围产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针对主要出生缺陷及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
第二篇: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凡发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二、填报范围
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
三、报告时间及程序
填表单位每月必须将登记表报县妇幼保健所
四、力争缺陷儿留影
五、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六、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
第三篇: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1、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死亡病例讨论
孕产妇死亡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第1页共9页科室如实填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3、出生缺陷由科室填具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4、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5、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