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济小学科普工作经费制度和济小学科普经费使用开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规范我校科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科普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经费是指校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全校开展科普工作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校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对科普经费进行管理,并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有关情况
第四条校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小组由校领导组成
第二章使用原则和范围第五条科普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以下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
科普经费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择优原则
科普经费对涉及面广、效率高的科普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于涉及面较小,预期成效不明显或重复性项目,有选择性的给予支持
3、配套原则
鼓励全社会相关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发展科普事业,并给予科普配套经费支持
第六条科普经费的支持范围包括:1、科普宣传
用于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科普场馆、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期刊、科普网站等科普阵地的建设和更新;用于举办科普宣传活动所产生的宣传费、资料印刷费和展品(展板)购置费
2、科普教育
用于对党政干部、科技教育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的科普培训及基层实用技术培训;用于青少年科技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组织科技竞赛、科技夏令营等活动产生的材料费和专家授课费
3、科普交流
用于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等;用于开展与兄弟科协、科普团体之间的交流与第1页共3页合作活动产生的调研考察费(含食宿、差旅费和交通费)
4、科普补助
用于对长期发挥社会作用的各类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科普学会等组织和单位开展科普重大活动、科普学术研究、科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经费补助
5、科普奖励
用于科普先进工作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6、科普咨询、评审
用于支付聘请科普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