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P—96—005合同编号: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承租方: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路名、幢号、门牌号)
间数,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注: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失效
)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出租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租金(大写):元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电、通讯、等费用由承担
交纳方式、时间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交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