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第一章总则第1
1条石油库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确保油品质量,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
2条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库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石油库的设计:—、总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石油库;二、地下水封式石油库;三、自然洞石油库;四、使用期限少于5年的临时性石油库
本规范亦不适用于生产装置内部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3条石油库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条石油库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
5条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1
6条石油库内生产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表1
4石油库的等级划分等级总容量(米3)一级二级三级四级50000及以上10000至50000以下2500至10000以下500至2500以下注:表中总容量系指石油库储油罐的公称容量和桶装油品设计存放量之总和
不包括零位罐、高架罐、放空牌以及石油库自用油品储罐的容量
5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油品闪点(℃)举例甲28以下原始、汽油乙28至60以下喷气燃料、灯用煤油、一35号轻柴油丙A60至120轻柴油、重柴油、20号重油B120以上润滑油、100号重油表1
6石油库内生产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序号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油品类别耐火等级1油泵房(棚)阀室(棚)、灌油间、铁路装卸油品暖库甲、乙、丙二级三级2桶装油品库房及敞棚甲、乙、丙二级三级3化验室、计量室、仪表间、变配电间、修洗桶间、汽车油罐车库、润滑油再生间、柴油发电机间、空气压缩机间、铁路装卸油品栈桥、高架罐支座(架)二级4机修间、器材库、水泵房三级第二章库址选择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