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索发展阶段(1954~1957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已经系统地建立起来了
会议不仅制定了宪法,还制定了全国人大组织法,选出了国家中央机关领导人,在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等方面初步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遭受挫折阶段(1957~1965年)“”:随着左倾思想日益严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出现了不正常的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了一定的破坏,人大及其常委会往往不能按期召开;国家重大事务都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立法工作一度停顿下来,法制建设受到削弱
3.严重破坏阶段(1966~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了严重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形同虚设,无法行使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的权力
十年间全国没有进行过一次普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基本上都未召开过
4.恢复完善阶段(1976年至今)“”: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为恢复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方针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全面发展的历史时期
1.特点(1)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中共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相继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些理论成果包含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2)以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为基础
建国之前的革命环境里就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如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都是为实现人民民主而进行的探索和创造
建国后宪法几经修改,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
(3)以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中国共产党为领导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