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费征缴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强化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全面建立健全地方税费征收保障机制,保障地方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费征收保障,指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综合治理机制,共同营造法治、公平、有序、和谐的税收环境。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地税部门是指市地方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第四条税费征收保障工作须遵循依法、协作、服务、便捷的原则,以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代征等方式,保障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第五条凡涉及地方税费征收、委托代征、信息传递和护税协税的市直各有关部门均适用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市政府设立XX县区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领导、指挥、组织全市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二审定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的有关制度,建立税费征收保障的长效机制;三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四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由市政府办公室联系财税工作的副主任兼任主任,市地税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第1页共10页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二负责制定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的各项制度;三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日常涉税信息交换中存在问题;四每个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五研究我市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行业税收管理难点和盲点,分析各行业税收特点,拟定具体的行业税收管理措施,并向市政府提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税收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根据税收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相关单位在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如下:一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供审批下达的廉租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投资计划及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等信息。提供批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及企业破产等有关信息。二市教育局。提供新成立的各类办学机构的审批信息;提供各学校公办、教师自办各类培训班信息;提供派遣教师外出讲课、兼职的信息;提供各类学校校办企业房屋及建筑物、场地出租情况和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的相关资料信息;提供涉及教育系统的各类体育比赛活动信息。三市科技局。提供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开发项目的认定信息。四市公安局。提供新增外籍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有关车辆的明细资料信息。督促车辆管理部门提供各种车、船登记注册信息及其他明细资料信息;配合地税部门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税收执法工作,及时制止暴力抗税行为;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拒不提供担保的配合地税部门阻止其出境。五市民政局。提供各类福利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信息;提供福利彩票中奖信息,保证中奖人依法纳税。六市司法局。协助地税部门开展税费征收法制宣传普及工第2页共10页作;提供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许可及年度考核信息。七市财政局。1提供统一发放工资、财政直接支付工资经费的有关信息,配合地税部门按制度做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2提供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租赁收入、临时经营收入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3提供政府资金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信息,配合地税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工程税收管理工作;4提供政府资金对个人各类物质奖励的信息;5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报市政府批准后,从市财政拨款中代扣代缴;6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及总结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核定,并纳入各部门年度预算。八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提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