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新学院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乡新学院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
第三条任何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党内活动、党内文件一律以同志相称
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按时交纳党费,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讨论表决
同时,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开展的主题党日
是支委会成员的,还应按时参加支委会会议,与其他成员一起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定期给党员讲党课
校党委委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到所在党支部和联系学院(部)基层党组织讲1次党课
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搞照本宣科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主动改进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第1页共5页性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坦诚相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上级有专门规定,需召开专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