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及校内从业人员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第四条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12、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1页共28页第五条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应加防火巡查
第六条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宿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第七条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
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