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专项制度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与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等制度进行。2.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严格按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调整检查中腰线。贯通、透巷、停掘停采线及相邻巷道通知单应提前[煤(岩)巷炮掘20m,机掘50m]发送到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科。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地测科要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采空区时,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6.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头暂不掘进或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地测科要及时将巷道测到迎头,地质资料调查到迎头,并及时填绘图纸。7.采掘工作面进尺验收应以地测科数据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一律不予验收。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8、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各类巷道掘进所需地测资料,地测资料要在设计前交付。重点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需事先联系,共同商定提交期限。9.采掘过程中所需地测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地测科应以书面预报或业务联系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10.施工单位在测量放线、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探时应密切第1页共84页配合,地测科应及时将地测成果资料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生产。11.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校检。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2、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应由地测科在月初向生产各有关单位下达。生产队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情况要立即向生产、调度、地测、通风、安监等有关单位汇报,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制定出处理方案,同时地测科要及时下发临时通知单,以便于指导安全生产。3、每月由地测科牵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上下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检查,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4、井上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地方都要由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适时监测,特别是井下各作业点,发现水害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5、各作业单位应指派专人,坚持每班对各作业地点的水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后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调度汇报.6、所有检查卡片与预报通知单等均应填写卡片,归档管理。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1、成立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成员:各科队负责人2、明确工作职责组长。全面安排协调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副组长。所有副组长参加每次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级会,并对分管系统评定结果审核签字,不能参会时向总工程师请假;总工程师不能参会,由通风区队长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会议。第2页共84页成员。组织各系统预测预报分析工作,对预测预报评级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按时参加分析会,不能参会向总工程师请假。3、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依据本井田水文地质和瓦斯地质情况设计出适合本矿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和预报评级规范,对资料的内容进行精简和分类,对评级标准进行细化,使在实际操作中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4、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办法、流程发生矛盾,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制度和流程,将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实时的管理系统;5、瓦斯地质预测预报领导组要紧密结合矿井采、掘过程,针对每个生产地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