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安委会工作和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和例会制度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总则1、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充分发挥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职能,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分公司安委会是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措施,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管理机构,是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集团和上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机构主任: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主任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管理中心主任、工程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预算部经理、管理中心属下各分公司经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工会代表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办事机构的运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其他部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安委会职责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政策、法规,上级政府部门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第1页共14页2、指导消防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落实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3、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部门及时整改
4、组织分公司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
5、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