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田坪中学贫困生帮扶制度油麻田中学贫困生帮扶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对困难学生帮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周志兵副组长:尹敬强喻雪青成员:各班主任、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中小两部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有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对象为:老、弱、病、残等家长子女,特困户子女。享受资助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学生。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2)父母(或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街道、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形式有关情况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相关区域公示,学校将公示情况上报资助小组审核确定。第1页共2页3.资助资金实行专账,确保专款专用。4.受资助形式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油麻田中学2018年2月20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