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59.4万农民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保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特制定《XX县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一、预算管理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审批。2、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3、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备案。二、收入管理1、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2、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4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XX省票据管理条例》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4、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5、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第1页共8页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三、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1、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2、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5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3、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报销时必须附院委会研究意见(与会人员签名)。4、为确保卫生院的持续经营,成本费用中要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率按月提取“一般修购基金”,做到先提后用,专款专用。房屋年折旧率3%、专业设备年折旧率16%、一般设备年折旧率为12%。5、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在成本费用中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提取职工培训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卫生院整体业务服务能力。6、为使卫生院稳健发展,在成本中按“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的帐面余额的3%提取“坏帐准备”金;按业务收入的1%按月提取“医疗风险金”,进入专用基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7、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8、工资分配,全院职工按政策性工资水平实行总额控制,内部按岗位、按工作量、按质量、按绩效进行分配,原则上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严禁赤字分配。院长工资:一半按全院前三名平均工资额50%的1.2倍、另一半按全院职工平均工资额50%的1.2倍计算,参照绩效工资的可就高6不就低;年第2页共8页终综合工作目标考核95分(含95分)以上可给院长奖励4000元,90分(含90分)以上至95分奖励3000元,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奖励2000元;其他人员工资分配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9、对社控商品必须事先办理社控手续,对需要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采购项目及标准按石财通[2007]18号文件执行。10、院长、公卫办副主任固定电话费每月30元、移动话费每月200元,实行包干使用,每月由财务造册发放,超支不补;其它管理人员话费标准由单位自定。11、药品成本的核销,必须按本院当期的实际药品(中、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