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联席会制度关于印发《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乡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成员单位党组(委):《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2018年6月16日—1—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定,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建立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一、建立联席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区各基层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区初步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但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致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通力合作。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旨在从决策和执法监督的层面加强对妇女儿童发展—2—和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使各部门在维护第1页共7页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实现统一协调、各司其责、齐抓共管。二、联系会议成员召集人:施万章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召集人:张新明李祝红成员:崔诗伟詹阔莉郑晓丽汪传安沙际娟江涛夏邦慧费玉梅李刚祥王家立王自芹方绪奎刘成林张琼胡万红刘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区人大内司工委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区公安分局书记、党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副局长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民政局副局长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区农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区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总工会女工委主任—3—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晓斯团区委副书记刘国慧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慧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XX县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是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层次的协调议事机构,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和渠道。主要职责是:定期通报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推动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协调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处理;加大力度宣传并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第2页共7页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全区维权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议题;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维权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的协调指导工作,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4—区人大内司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视并加强对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协调组织政协委员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视察;加强对政协委员有关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