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工作,提高信息调研层次,更好地让上级机关和领导了解我市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信息调研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工作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增强信息调研意识,扩大信息来源,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信息调研在服务组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要求(一)实行信息调研工作责任制度1、以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各科室(中心)为单位下达信息调研任务指标,并将信息调研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各科室(中心)信息调研工作年终考核指标
2、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分管信息调研工作的副部长、市委组织部科室(中心)科长(主任)为信息调研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各科室(中心)要指定1-2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报送的信息,须经部领导审核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委组织部各科室(中心)报送的信息,须经分管部领导审核签发
上报的信息由市委组织部调研室统一登记、报送
县区党委组织部向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审核把关
5、向上级组织系统报送的信息,落款只署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不署作者个人姓名
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文第1页共3页章,作者1-2人的,可以署名;作者3人或3人以上的,原则上只署单位名称(如“柳组部”)
(二)实行信息调研目标制度1、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每月至少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信息5条或全年至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