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学习考察报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业务培训讲义XX县区农业局讲解人:林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清产核资、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合作为导向,针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的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级出台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20号)农业部、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文件包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函〔2018〕88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整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州府办发〔2018〕26号)-1体经济
股份权能改革(折股量化),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分享改革红利
清产核资的对象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模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农村集体资产的“三资”
资金、资产、资源
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包括已确权颁证给村、组集体类;第1页共3页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集体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我县对改革工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