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员制度建设调研报告税收法制员制度是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理论基础,是提升依法治税执法水平的重要保证,是严把税收行政执法的第一道防线,是杜绝违法行政的“防火墙”
近年来,区地税局积极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创新项目在全市进行推广,并得到省、市局主要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其中扎实开展税收法制员制度是工作取胜的关键
然而,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内部管理的局限,在执法过程中,在统筹协调上,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完备的地方,导致其作用和成效远未得以充分发挥和显示,因此,突破阻碍有效落实的瓶颈成为当务之急,优化税收法制员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快税收法制员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一)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税是依法行政的关键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强化执法规范
实践证明,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强化执法规范和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保证,时代呼唤迅速建立健全一种能加强对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及时审核和有效监督的制度,这种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就是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
(二)分权制衡的有效平台税收法制员是在基层地税部门设置专门的法制工作监督机构和人员,对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自查记录、检查执法质量、定性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责任等,税收法制员工作是税收法制工作在基层税务机关的延伸,是税收法制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和载体
这是通过分权和制衡的方式实现监督和制约,从而达到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目的
(三)提升效能的制度保证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纳税审核、涉税事项调查核实等,这些工作职责必须第1页共5页在有效的监督之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工作效能
因此,有效落实税收法制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