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建设的调查及建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建设,实现我市发展中心城区的总体目标,民进市委会组成专门调研组,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深入到市、县、区3个民政局,8个街道15个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方式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中心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在决策时参考
一、社区概述社区最早是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首先提出的
它是指”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社区工作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
社区在我国是新生事物,1986年国家民政部开始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首次将”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了城市管理
1991年,国家民政部又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一概念,并于1999年,正式启动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程
200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我市随之开展了社区建设工作
由于社区建设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必然要求
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做了深刻阐述和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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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是社区工作的内容,没有和谐的社区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根据十六大精神,国家民政部把”社区”功能规纳为十个方面,即:一是管理协调;二是社区服务;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