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孔家梁中心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特定如下制度:一、学生学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基础,学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学校要确定教导主任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学籍档案资料应做到齐全、规范、准确,且要配备电子学籍管理的软硬件设备,形成电子学籍
二、新生注册手续办理的有关要求1、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学校新生由学校教导处填报《XX县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审核工作,并在《XX县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登记表》(附件1)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印章,于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凡已取得学校学籍的学生,其它学校一律不得同时给予办理学籍
学籍姓名必须与户口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七年级新生名册(附件2)、每学期初的学生增减登记表(附件3)和学生电子学籍卡(附件13)必须在开学后15天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存档1份备查
三、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的办理要求1、学生的转学: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学校不得拒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超班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我校不第1页共4页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开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