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事故调查制度一、根据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xx项目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项目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
二、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事故分类及处理级别(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轻伤事故
项目部负责调查处理、报告
2、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公司、分公司、项目配合由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局报告
b、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1人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理决定,公司认真调查处理,并备案;2人死亡事故,报局批复
一次1~5人重伤事故由公司、分公司处理;一次6~9人重伤事故,公司、分公司处理并报局核备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较大以上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由局负责配合上级主管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报告
第1页共12页7、道路交通事故,由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统计上报伤亡人数;事故的处理执行局、公司相关规定
8、火灾事故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