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文章标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
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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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
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XX县区级局(营销部)领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