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村民委员会、相关单位、镇辖部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事关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大局,为确保林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确权发证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进一步稳定山林权,调动广大群众爱林、护林,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益,进一步增强林业综合实力
二、主要内容(一)明晰产权
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明晰到户或其他经营实体,确立农民(或业主)的经营主体地位并依法签定林地林木承包(流转)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利,及时进行现地勘验,确定四至界限,依法进行林权登记,颁(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二)放活经营权
允许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林权流转
(三)保障收益权
农户经营自留山的收益归农户所有,落实征占用林地补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这次林改主要工作是明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
二、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一)时间安排全县林改工作从201x年3月10日开始至201x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动员,摸底准备(3月10日3月14日)第1页共3页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准备资料,开展调查研究摸底,拟制实施意见,印制表册
多层次宣传动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
2、勘界确权,核(换)发林权证书(3月15日11月30日)对已确权山林,由村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及四至界限,并张榜公布
对未确权山林,确定林改方式,引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