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领导干部公推直选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乡各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中,选择一个条件相对成熟的村试行“公推直选”办法(公开推荐、差额选举)
一、公推直选的基本内涵
“公推”是指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直选”是指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二、公推直选遵循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原则
要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实行公开推荐、直接选举,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民主作用
2、党管干部原则
严把资格审查关和操作程序关,认真做好考察、公示工作,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依法办事原则
要在依靠群众和相信群众的同时,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党员的权利,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办事
三、方法步骤第一步:宣传动员,征求意见
选举单位党组织在选举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特点和基本方法,主要就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班子组成结构、选举方式等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酝酿,形成共识
第二步:制定方案,上报请示
选举村党组织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本村开展公推直选的办法
选举办法主要包括: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下届班子成员的名额和组成原则、群众参与范围和参与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推荐产生办法、正式选举方式、选票填第1页共25页写方式、监票人、记票人的产生办法等,并形成书面请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同时要上报本村的选情分析报告
公开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