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机构申请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三)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乙类和丙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四)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五)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六)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的最近3年来为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业务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或租赁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申请人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或租赁登记证书复印件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业务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第二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各第1页共15页级各类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备以下三项必备条件:(一)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项目
(二)医疗机构购置设备前,必须拥有经过培训从事操作和诊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一名以上;且持有经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相应设备上岗资格
(三)必须具备适宜的房屋、水电等相应基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