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人事教育科职责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篇:人事科职责(一)、人事科职责:1、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劳动工资、职称管理;2、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4、负责实施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5、负责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二)、人事科科长职责:1、负责全市系统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2、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3、负责全市系统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工作;4、负责有关表彰奖励工作;5、负责指导、督促本科室科员做好工资管理、各类报表、工人等级考试、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系统各单位及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职责:1、按照编制及科级干部任用条件,为党组提供全市系统职数超、缺情况及拟任用人员的条件把关;2、按照选拔任用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向党组汇报考察情况等工作;3、做好向省局申请科级职数、公示,材料归档等工作
(四)、年度考核岗位职责:1、负责制定全市系统年度考核方案;2、组织对各县(区、市)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副科以上干部及机关全体的民意测评、定考核等次工作;第1页共4页3、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使用及材料入档工作
(五)、工资管理岗位职责:1、熟悉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工资政策、规定;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工资变革的历史和全系统人员的工资现状;2、有较强的政策和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格按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处理工资问题;3、负责下列情况下的人员工资变动;(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见习期、试用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后,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2)、新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志愿军、义务兵,按岗位和职务确定相应的工资;(3)、工作人员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