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通常由5一7人组成,届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接受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组长一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选举产生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会正常工作
具体执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级事务、村民民主理财和村组干部监督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向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不得干涉村两委会开展正常的工作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会的工作情况,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情况等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任代为召集和主持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过半数成员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七、经村党支部授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党务公开进行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应邀列席村党支部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第1页共2页并通过党务公开向群众反馈
八、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村务公开工作实行监督,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