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自然灾害个人应该做些什么?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与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解放后提出的“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就是对这些经验纲领性的总结。为了减轻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国每一个成员都必需为之做出贡献。人人奉献,众志成城,既保小我,又有利大我的社会公德。面对自然灾害,每一个人都应尽量按以下10个字去做:1、学:学习有关各种灾害知识和减灾知识。2、听:经常注意收听国家或地方政府和主管灾害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不听信谣传。3、备:根据面临灾害的发展,做好个人、家庭的各种行动准备,保护灾害监测、防护设施。4、察:注意观察研究周围的自然变异现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某些测试研究。5、报:一旦发现某种异常现象,不必惊恐,但要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请专业部门判断。6、抗:灾害一旦发生,首先应该发扬大无畏精神,召唤群众自卫。7、避:灾前作好个人和家庭躲避,抗御灾害的行动安排,选好避灾的安全地方,一旦灾害发生,个人并组织大家进行避灾。8、断:在救灾行动中,首先要切断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电、火、煤气等灾源。9、救:要学习一定的医疗救护知识,准备一些必备药品,以便在灾害期间医疗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及时自救和救治他人。10、保:为减少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损失,除了个人和单位保护以外,还要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防灾、防风险保险。一、“防灾减灾日”纪念日简介、设立意义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颁发,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共分7章70条,全面阐述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提出了明确建设目标:一是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各级政府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和技术支持;三是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监测制度和监测网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建立预警机制;四是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努力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五是在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后,应当及时组织开展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三、地震防灾减灾措施(一)地震发生后的避灾自救措施。察看周围的人是否受伤,如有必要,予以急救,或协助伤员就医。检查家中水、电、瓦斯管线有无损害,如发现瓦斯管有损,轻轻将门窗打开,立即离开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打开收音机,收听紧急情况指示及灾情报导。检查房屋结构受损情况,尽快离开受损建筑物。尽可能穿着皮鞋、皮靴,以防震碎的玻璃及碎物弄伤腿脚。保持救灾道路畅通,徒步避难。听从紧急救援人员的指示疏散。远离海滩、港口以防海啸的侵袭。地震灾区,除非经过许可,请勿进入,并应严防歹徒趁机掠夺。注意余震的发生。(二)地震发生前的避灾措施。家中应准备救急箱及灭火器,须留意灭火器的有效期限,并告知家人所储放的地方,了解使用方法。知道瓦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