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第一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1页共15页(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进场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