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学校改革,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廉洁治校、依法治校,提高办学水平,特制订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1、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审定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和有关管理措施,听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坚持情况的汇报,研究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未按要求公开的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定期组织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道德法规、文件、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理论学习,使全校教职工不断提高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
3、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4、受理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投诉,提出整改意见或方案并交相关部门实施
5、每学期召开二次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会,听取学校工作通报及校务公开总结
(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1、及时处理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事务
2、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3、定期分析工作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向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按要求填写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登记表(台帐)并收集、整理好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资料
(三)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工作制度1、定期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议
2、做好重大事项公开前的预审工作
3、对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应纠正、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第1页共3页督
4、定期向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检查的情况
(四)校务公开民主监督检查制度1、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检查由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负责
检查可以是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是某个阶段或某个专题进行检查
2、检查使用《州端中学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评比标准》表格(附件一),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