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通知各镇场(开发区、管理处)党委,工业园区工委:为了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管理,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值班职责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党员群众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和镇党委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
5、搞好资产管理和办公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工作要求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
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干部,每个村干部都要参与轮流值班,每天(含法定节假日)保证村党员群众服务站有一名村干部轮值坐班
值班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各村要制定轮值坐班安排表,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党员群众服务站上墙公开,方便党员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首问负责制
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建立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
对在坐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1页共7页3、建立值班日志制
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发《党员群众服务站接待登记簿》,村值班干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情况等及时在《党员群众服务站接待登记簿》进行详细登记,归档备查
4、建立承办事项工作规范
对不属于村级管理的事项,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