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人民医院的信息报告与相关制度为规范XX县区人民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1、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公布应急报告电话,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3、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职能科室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职能科室要立即(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第1页共2页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2)造成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