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2008年的金秋时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圆满闭幕。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这是国有林区广大职工群众迫切期盼的一件大事。这标志着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这个消除林业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的根本手段正在发挥作用,将通过在更广层面上开展试点,使改革的“三大效益”得到更充分的释放。毫无疑问,《决定》的出台给林业职工吃了一粒“定心丸”,给森工林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曙光。作为全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第一槌”的诞生地,乌马河林业局广大干部职工在欢欣鼓舞的同时,更感受到了一份责任和使命。首先,要坚定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信心和决心。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试点,打破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林业战线传统的国有国营、“铁板一块”、产权虚置的僵化格局,实现了国有林业的多元投入和森林价值的分类经营,体制激活、资源盘活、经济搞活,养人与养林、生存与发展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个“国家得生态、职工得收益、企业卸包袱、社会得稳定”的国有林业发展多方共赢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并以其先导性的突破作用,引领伊春林区进入重要的历史拐点,重新展现出勃勃的生机与活力,给国有林区和林区人民带来了无限希望和无穷福祉。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前后两重天的现实,充分证明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顺应林业发展规律、体现林业职工意愿、符合林区实际的重大创举,是破解国有林区深层次矛盾、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职工群众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有效举措,必将载入中国林业改革发展的史册。从年初中央1号文件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林第1页共3页权制度改革试点到《决定》扩大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中可以看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向正确,继续深入推进这一重大改革,扩大试点面积已经具备了条件,并且势在必行。作为全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我们将充分认识扩大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推进林改。其次,要巩固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进行深入探索。细化森林经营方式和措施,鼓励职工种植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防护能力强的树种,进一步规划针阔混交、多树种、乔灌搭配等措施,兼顾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注重发展林果、林药,实现以短养长。要以培育短周期原料林和中长期用材林为主,实现一般树种与珍贵树种、速生与慢生树种、短期需要与中长期需求协调发展。对低质低效林的改造,要结合林地土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坚持质量第一。同时,抓好种苗建设,大力培育生态功能强、经济价值高、符合林分结构调整需求的苗木,组织引进红松嫁接等新技术,加快低产红松林改造步伐。积极组建股份制林场,进行股份制改革,对山林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鼓励职工实施联户经营,引导职工逐步实现规模经营,解决职工凭一家一户之力办不了的事情。在机制建设上,成立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服务公司,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职工自愿成立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防治病虫害组织,建立森林灾害联防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扶持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完善经营机制,激发广大职工的投资热情。针对阔叶林资源减少及政策制约,搞好替代阔叶栽培料的开发与研制,建立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树立自己的品牌。引导职工组建种苗、花卉、林产品加工、营销等专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咨询和实用技术推广,满足职工兴林致富的愿望。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内部流转的步伐,借鉴南方集体林改的经验做法,抽调懂林业、懂财务、懂营林、懂法律的专业人才成立相应的中介服务公司,为职工提供贷款服务,解决职工经营上的资金困扰,尽最大努力把改革的第一桶金留给林业职工。第2页共3页再次,要保证试点扩面工作在成熟经验的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