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
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
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2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4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1
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8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1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
(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3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4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8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
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第1页共2页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9其他违章行为
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