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一、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所监管的标段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总监办对所监理标段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及专项治理
三、基本要求1、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做好隐患整改计划;2、及时下发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及安全监理整改指令,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其按期整改;3、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4、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5、对于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和总监办备案;6、项目部应根据总监办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并把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7、总监办在接到项目部整改回复以后,尽快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8、总监办在月度安全会议上通报各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施工标段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并上报指挥部
2014年2月13日第二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高速公路**至**段建设项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监理有限公司****合同段监理办公室第1页共7页2016
20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段的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安监发[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