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学术活动中心
第三条实验室定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贡献
第四条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进行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五条省重点实验室归口*省科学技术厅管理,日常工作按隶属关系归主管部门管理,实验室所在单位为实验室依托单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坚持“三高两重点”的原则
即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高科技企业;“两重点”指具有突击前沿获取原始科学创新能力的专门学科实验室和集成关键性、原创性科学技术能力的跨学科综合实验室
第七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的部门(业务厅局或重点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
2、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已经在某一学科分支前沿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符合我国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在较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在关系到我省乃至全国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若干重第1页共4页大科学技术研究上能提出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并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
3、实验室必须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领导班子,必须具有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领导班子和研究人员能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