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机关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更好地为部机关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驾驶员管理制度1、车辆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自觉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车辆驾驶员应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3、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4、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综合处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车辆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凡从事非单位安排的活动,不得驾驶本单位车辆外出
6、车辆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旷工
7、车辆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干净
8、车辆驾驶员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购进时间、产地、型号、金额、行驶里程、维修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车辆
二、车辆调度制度1、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度,除部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
2、除部领导用车外,一律实行派车制度
处室申请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并填报“派车单”
特殊情况需临时用车的,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派车
在市内用车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在市外用车的,须经主要领导签字
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出车,行车日程和路线应严格按照行车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用公车办私事,如遇此情况,驾驶员有权拒绝;车辆返回后,驾驶员需及时将经使用人签字后的派车单报综合处
第1页共21页4、晚间10点以前,原则上不单独安排加班车辆,可统一乘坐管委会通行车
确有需要,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5、处室用车实行定额管理,原则上每周最多可申请使用2次
三、车辆维修制度1、车辆发生故障,无论问题大小,必须先填写《公务用车送修单》,报综合处送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
送修单需明确车辆送修项目、维修单位估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