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国家电力公司2000-9-28发布)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电发[2000]589号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中电国际,国电电力,乌江公司,电规总院,水规总院,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电力设计院,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土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苏州热工所,各水电工程局,各水电勘测设计院,安能总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颁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履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力公司(印)二000年九月二十八日目录1防止火灾事故……………………………………(2)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7)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8)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13)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16)6防止锅炉膛爆炸事故……………………………(18)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第1页共86页……(20)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22)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