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部部及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具有积极的意义
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对象的选择、招投标的方式和审查批准程序遵照《招投标及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报送《签订合同推荐书》时已经有合同草案的,应当将合同草案附后,没有草案的,应当附对方报价等基本情况,并在拟定合同草案后报总部合约总审查
第五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不得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第六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的法人委托人和非法委托人无权对外签约
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等,在签约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能证明上述情况的资料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履行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
第1页共10页第八条需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签约的,有关部门应当把制定好的标书送总部审核后再行发出
待签的合同有范本的,使用范本,没有范本的,由经办人与对方共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防止出现歧义
公司合约部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督促改正
第九条签订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