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方言后缀“-子”“-巴”“-楞”“-价”研究第一章绪论1
1词缀的界定和性质迄今为止,关于词缀的定义虽然己有较为统一的标准,但是曾经关于词缀界定的标准及范围各家的认识颇有分歧这既与汉语自身复杂的特点有关,又与不同的学者对西方语言学相关理论认知的角度和方向有关,也与西方学术界一直以来对词缀这一现象的语法理论和认识混乱有一定的关系
自从1919年薛祥绥引进“语根、语系”这一术语后,国内的语言学家们先后对“词缀”这一语法存在形式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得出了不同的观点,总体来看,学者们的观点异中有同
杨树达(1934)明确地提出了“语尾”的概念,并认为“斯”、“而”、“尔”、“然”、“如”、“若”等可作语尾
王力(1954)把记号定义为附加于词或伪语或句子形式的前面或后面,以表示它们的性质的语法成分
这里所说的“记号”类似于语缀
吕叔湘(1979)把汉语语缀分为前缀、后缀、中缀,并提出了“类词缀”和“语缀”的说法
张静、张析(1979)强调词缀的附加性、不成词性和定位性,认为词缀是加在词根上面表示附加意义或语法意义的词素,这种词素意义很抽象,永远不能以原意独立成词,构词时位置是固定的,有的只能放在词根之前,有的只能放在词根之后
朱德熙(1982)指出词缀的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定位语素;二、只能粘附在词根成分上头,它跟词根成分只有位置上的关系,没有意义上的关系
以定位性和不成词性来定义词缀,这是对词缀认识的一大进步,使得词缀的范围被限制到了一个相对准确的范围
郭良夫(1983)认为前缀、后缀是虚语素
有的语素,既是实的,又是虚的
简言之,同一个语素,当作实语素用的时候,它还保留着原来的词汇意义;当前缀、后缀用的时候,它是虚语素,只表示语法功能,不表示具体的词汇意义
胡裕树(1984)主张根据词素所表示的意义和它在构词中所起的作用,首先把词素分成主要成分和附加成分两种主要成分是词